- 来源: 市水利局
- 作者:喻辉、傅梨
- 发布时间:
2024-05-13 09:03
为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保护河湖库生态环境,新余市全力推进河湖库“清四乱”整治行动,以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为重点,切实改善河湖管理秩序,营造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良好生态环境。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湖库“清四乱”工作,2023年市总河(湖)1号令发布《关于纵深推进新余市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的二十条措施》。新余市水利局先后印发《深入推进全市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纵深推进全市河湖“清四乱”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纵深推进全市水库“清四乱”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精心组织,指导调度,加强部门联动,广泛进行宣传,对河湖库管理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并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截至目前,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发现河湖库四乱问题154个,期限内销号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通过持续整治,有效解决河湖库管理范围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恢复河湖水域岸线自然生态,进一步保障了河湖库的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