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新余市水利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新余市水利局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新余市水利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余市水利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主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以及市重点水利规划。组织起草地方性水利规章和政策。按规定制定水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国家、省级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及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省级和市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主要河流、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相关水规费征收工作。统一管理全市供水和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拟定城市供水规划和城市供水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实施监测。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地方性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湖泊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区域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六)负责水土保持工作。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审核权限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七)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八)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九)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重要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监督行业标准和规程规范的实施。负责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负责全市水旱灾害防灾减灾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协调水文部门做好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水利工程移民工作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十二)指导全面实施河(湖)长制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新余市水利局内设处室6个,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水政水资源科、建设管理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机关党委。
编制人数小计1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5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4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5人,行政在职人数15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7人,遗属人数1人。
第二部分 新余市水利局2025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新余市水利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新余市水利局收入预算总额为 8495.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64.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8.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191.09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617.0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73.0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新余市水利局支出预算总额为8495.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64.14万元;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45.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5.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1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950.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850.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6.0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7744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0.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3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7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650万元;农林水支出522.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6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65.8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9.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0.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8.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5.34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万元;资本性支出77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37.01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新余市水利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878.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91.0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308万元,农林水支出341.9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9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45.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5.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1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3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2308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新余市水利局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308万元,支出预算为2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308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新余市水利局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0万元,支出预算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0元。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34.0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48万元,下降18%。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31日(各级财政编制部门预算基础信息上报截止时间), 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水利专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涝站、水闸、中型水库、应急备用水源取水泵站、堤防城区段技术运维及管护。
2)立项依据:年初预算
3)实施主体:新余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完成涝站、水闸、中型水库、应急备用水源取水泵站、堤防城区段技术运维及管护。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5万元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新余市水利局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2.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2.6万元,比上年减4.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及应急性物资等资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水资源费:水资源费主要指对城市中取水的单位征收的费用。属于政府非税收入。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附件: